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佛山市电视台摄像机设备(FS60512212G)
二、 项目内容: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数量
FS60512212G01 摄像机系统 三套
FS60512212G02 专业镜头及摄像机承托设备 一套
三、准入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在人民币 100万元或以上;
(二)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如提供进口产品,须通过合法的进口渠道并提供进出口国国家级机构检验证明;
(四)投标人须具备摄像机、镜头、脚架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供货资格及生产厂商质量保证书;
(五)在近两年内必须有独立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经验,且不少于三个;
(六)在广东省内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
(七)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出现曾受任何警告处罚等不良记录。
四、领取采购文件:
时间:2006年6月21日起-2006年7月17日截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7月18日上午8:45起-9:30截止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第一部分 联系方式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联系人:田小姐、刘先生 电话:0757-83209115、83209129 传真:0757-83209106
有关详情请查询佛山政府采购网:Http://www.fsgp.cn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