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有责任共赔12.2万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无责任共赔12100元)
□收费标准:
★ 家庭自用汽车
>>>6座以下→RMB950元 >>>6座以上→RMB1100元
★ 非营业客车
>>>企业>>6座以下→RMB1000元
>>>企业>>6-10座→RMB1130元
>>>企业>>10-20座→RMB1220元
>>>企业>>20座以上→RMB12700元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6座以下→RMB950元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6-10座→RMB1070元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10-20座→RMB1140元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20座以上→RMB1320元
★ 非营业货车
>>>2吨以下→RMB1200元
>>>2-5吨→RMB1470元
>>>5-10吨→RMB1650元
>>>10吨以上→RMB2220元
......
★优惠政策:上一个保险年度未出险-10%,连续两个保险年度未出险-20%,连续三个及三个以上保险年度未出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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