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第三者人身损害经济赔偿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列明场所发生的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照国家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定义:
火灾: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指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化学性爆炸:指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
★施救费用赔偿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第三者在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动用机械、人力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直接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法律费用赔偿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第三者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必须支付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和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包括对每人每次事故人身损害的最高赔偿限额和保险期间累计最高赔偿限额。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或者保险单所附批注上注明。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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